器官捐献工作流程 1.捐献登记 您可以自己或通过红十字会书面向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并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亲属的同意,我们会将您的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并为您保密。 2.器官获取 已办理捐献登记在医院身故的患者,经主治医师的同意,所在医院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将捐献者的相关信息报送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并只摘取器官捐献登记表上填写的器官或组织。 3.器官分配 省级人体器官专家组根据分配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对器官捐献和移植的过程进行见证,以保证使其公正、公平。 4.遗体处理 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遗体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医院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5.缅怀纪念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规划建立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等,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并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 6.困难救助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制定的救助原则,拟定救助方案和流程,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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