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简介
遗体捐献是指本市居民生前自愿表示在去世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意愿的居民去世后,由其近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 捐献的遗体主要用于医学教学、医学科研、临床解剖和角膜移植。除了对医学事业的贡献外,遗体捐献还对于中华民族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体现捐献者崇尚科学的唯物主义生死观和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境界,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都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安徽省红十字会先后在安徽医科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建立了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接受站,并在大蜀山文化陵园建立了遗体捐献者纪念碑林。如果您已征得家人的同意和配合,自愿在身后捐献遗体,请联系以下三个接受站: 安徽医科大学接受站:0551-65161146 蚌埠医学院:0552-3380411 皖南医学院:0553-393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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